2009年12月28日 星期一

[神人] 神這個上報紙的正妹醫師

<pre>作者: Athletics (!!) 看板: Beauty
標題: [神人] 神這個上報紙的正妹醫師
時間: Tue Dec 29 13:20:37 2009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1229/78/1xtlz.html

〔記者陳恩惠/台北報導〕開個刀,竟開到兩位合作醫師反目成仇,此事罕見!


醫療器具滑入病人口中


被病患稱為「辣妹醫生」的前三軍總醫院牙科部口腔外科醫師莊淳馨,施行手術時,實習
醫師陳安然不慎將「骨膜剝離器」滑入病患口中,莊淳馨取出後敲陳某左手以示薄懲,卻
意外劃傷陳的手指,因賠償金額談不攏,莊淳馨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。


檢察官吳怡明調查時,以「醫師的戰場不在法庭」為由,協調莊淳馨與陳安然和解,陳某
要求賠償數十萬元,而外型亮麗的莊女只願賠償十萬元,兩人談不攏;在雙方無法和解,
而陳某堅持提控下,檢察官偵查終結,將「辣妹醫生」起訴。記者昨晚來到莊醫師位於北
市的住處,莊母說莊醫師不在家,對此事不願說明。

起訴書指出,三軍總醫院的牙科醫師莊淳馨,今年7月17日上午9時,在三總內湖院區二樓
口腔外科內,為病患進行口腔手術,實習醫師陳安然擔任該手術的助手,負責傳遞手術器
具,並以「骨膜剝離器」將病患傷口撐開,以利手術進行。


醫師敲手指薄懲誤劃傷


手術過程中,莊淳馨要求陳安然將雙手所持的手術器具互換,以順遂她的診療,但陳在雙
手互換時,「骨膜剝離器」不慎脫手,並滑入病患口腔內,引起莊淳馨不悅,迅速將器具
從病患口腔中取出後,敲打陳的左手指。


起訴書說,骨膜剝離器原為鈍器,敲打他人應不致造成受傷,但該器具因長期使用,器具
邊緣已變鋒利,以致莊持該器具敲打陳某左手食指時,意外造成陳1.3公分撕裂傷,直到
手術結束、陳某脫下手套才發現受傷,縫了5針,憤而提告要求賠償。


數十萬元賠償金喬不攏


至於人高腿長的莊淳馨,事後在9月4日遞辭呈離開三總醫院,並在部落格寫下對於離開醫
院的不捨。


1 則留言:

  1. 推 MicroGG:這樣也能告...我被學長和老師不小心用梅毒跟C肝的針劃到
    → MicroGG:也是默默去洗傷口,跑針札流程追蹤一年
    → MicroGG:走這行本來就有風險了
    推 equation:樓上是自己不小心針扎,她是拿器械敲學弟的手,是她不對
    推 livtyler0828:根本不能相提並論吧一樓 一個不小心一個故意懲罰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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